杨鑫律师
2022年至2024年期间,被告人梁某某通过采购芯片及外壳自行组装OBD汽车检测作弊设备,通过淘宝、微信朋友圈对外销售,帮助机动车检测中篡改数据。案发后,公安机关在其销售对象处查扣... 查看详情 >>
2022年底至2023年初,被告人王某某雇佣多人生产假冒“国窖”“五粮液”等名酒,销售给多家烟酒门店。被告人张某某作为下游销售商,从王某某处购入大量假冒白酒存放于门市及仓库,尚未售... 查看详情 >>
案件经过2017年至2020年期间,被告人毛某某在“某”赌博网站注册账号进行赌博,并通过发送邀请码发展下级会员8人,非法获利约50万余元。2024年期间,毛某某主动投案,后取保候审... 查看详情 >>
案件经过2024年某月某日晚,被告人邹某某饮酒后驾驶摩托车在泸州市龙马潭区某某镇撞倒行人张某某,致其重伤二级。事故发生后,邹某某弃车逃逸,后于当晚在亲友劝说下主动投案,经检测血液酒... 查看详情 >>